8云南省人大常委会8法制宣传
促进信息化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2008-05-29 18:23:44
 

——解读《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刘昶军

 

20086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要颁布实施了,这是云南4500万各少数民族多年盼望的一件大事,是该省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力争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并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该省立法机构解放思想,拓宽立法思路,转变立法方式,本着急用先立,实用可行、受欢迎的原则,制定的第一部信息化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旨在促进该省信息化发展,规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发挥信息化工作在建设全省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中的服务作用,以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条例》涵盖了信息化所涉及的领域和整个运作载体,符合大力推进信息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终要求。其最大的亮点一是突出了规范管理部门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把管理和促进并重,用加强管理来保证大力促进,用促进来激励更好的管理,用管理来更好地保护与发展促进。二是结合“十一五”规划和云南发展现状,采用强化服务,共同推进的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最佳搭配和有序和谐发展,并充分考虑了云南发展不充分不完善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量力可行的推进模式和循序渐进的信息化发展任务目标。同时,在认真分析与总结政府规章运作上的得失和经验,并结合实际将现行方针政策措施融入地方性法规之中,相得益彰,可以说这部地方性法规是一部带方向性、阶段性、综合性、规范性、适用性的法规。三是《条例》从管理和促进的角度,提出了从管理体制方面促进的思路,解决了过去规章制度中立法主体分散,多头管理,政出多门,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条例》从统一思想,统一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的立场,提出了统筹兼顾,统筹规划,要保证专项资金方面的促进,解决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整合资源,统一对外、统一发展,统一开发的根本问题;《条例》从抓人才做起,提出了人才培养、表彰先进、奖励激励机制、绩效评估、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方面的促进,是为了保证信息化事业人才辈出,后继有人;《条例》建立激励机制,坚持完善好统一规范、筑牢法治服务管理的信息渠道,是为了奖惩分明。《条例》提出电子信息商务化、“三农”服务工作信息化、社会领域信息化、全球信息资源共享化和信息资源安全化问题,是为了解决扩大信息化纵横驰骋,向纵深和基层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尤其是向以人为本,向民生、向三农倾斜的实用性和可行性,以及如何向社会领域,向方方面面拓展和延伸的问题;《条例》提出信息化管理的一系制度,如以财政投资为主的信息化项目立项制度、资质认证制度、验收制度、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等,是为了彻底解决此条例在贯彻执行中的执行力保障问题。总而言之,《条例》注重资历质认定和责任追究,是为了切实保证质量和效果,是对不良行为的严重鞭斥和惩戒。《条例》之所以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是开展信息化工作本身具有的明显特性。没有信息化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作保障,就没有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地发展。可以说,《条例》在整合、理顺、提升、优化、服务、信息化资源方面,在地方行政规章、制度向地方性法规转变的方式方法上,无疑是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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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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