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积极主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宣传到位。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和《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加理解、重视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二是管理到位。法律援助机构以建设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为目标,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抓好落实。建立了援助案件排查与归档制度,疑难法律援助案件报告制度,援助案件受理、分流和指派制度,督查回访制度,责任落实制度;三是服务到位。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准确解答群众关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四是质量到位。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把好“三关”,即受案审批关、质量督查关、档案验收关。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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