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云南省人大常委会8工作研究
坚持立法、监督工作创新
2007-10-26 09:52:20
 

 坚持立法、监督工作创新

-----省十届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体会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云南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正面临严峻挑战和重大机遇。一方面,全省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面临许多严峻问题和困难。另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提出越来越高的目标和要求。十六大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战略思想正式载入党的报告和章程;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中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以,认真贯彻党中央精神,应对挑战,顺应民意,协调好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是摆在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面前的一个重大任务。

五年来,环资工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省十届人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在环境与资源方面,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持续开展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坚持立法创新

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委员会积极探索地方环境保护立法新途径,除协助常委会做好省政府提请审议法规草案的一审工作外,增强主动性,牵头起草了五部法规草案,拓宽了法规起草途径。同时推进民主立法。独木、渔洞水库保护立法中,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众的意见。法规草案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在径流区村民中公告。各界和民众都很关注,特别是曾参与渔洞水库建设的老同志专门组织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重视科学立法。对水资源利用方式、保护区划定、水质保护执行标准、运行水位、污染防治措施、湖滨带建设等问题,都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科学论证,使法规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了立法质量。

改革管理体制。全省水资源管理体制一直是“多龙管水”格局,工作中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为适应保护工作需要,立法中注重改革管理机制,促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力。以地方法规授权的形式,先后明确独木水库、渔洞水库、程海、星云湖管理机构,在一级保护区内集中行使有关职能部门保护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在程海保护条例中,对程海主要污染源——沿湖螺旋藻养殖、加工企业废水排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规定必须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突破了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保护区范围养殖螺旋藻的企业以及将程海水资源作为企业生产原料的,规定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交纳水费。这一规定体现了受益者补偿原则,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管理模式,尝试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模式来进一步强化环境与资源管理。

(二)坚持监督创新

近年来,为了提高常委会审议环境资源方面工作报告的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环资工委认真抓了几个环节工作:一是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的计划确定后,深入系统地了解情况,研究问题;二是在作报告的一个月前,先与报告机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由报告机关对报告草稿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常委会审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审议意见,要求政府限期落实意见。送交省政府后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印送常委会。

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三结合”,增强监督实效。按照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的要求,与省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合作,从1994年到现在,连续14年开展了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云南环保世纪行从内容到形式、从广度到深度都有发展,影响越来越大,活动覆盖面越来越广,由最初的省级人大环资委发展到省、市、县三级人大环资委上下联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的作用,弘扬正气,鞭挞落后,表彰先进,曝光违法案例,为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探索了新路子。

执法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为改进政府工作提供新思路。环资工委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还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就一些突出的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进行调查和研讨,并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这一方面是对政府工作的督促,另一方面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如,针对滇池水污染防治工作,在长期关注的基础上,今年6月下旬,我委与选联委、办公厅联合组织,省人大常委会对滇池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提出了要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对滇池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最近召开的“三湖”治理工作座谈会精神,编制与滇池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水污染防治长期规划,建立权威、高效、统一的管理机制;将滇池周边需要恢复自然生态、规划建设湿地的土地转为生态用地等建议,为滇池治理提出了新思路。又如,为配合云南省完成“十一五”能耗降低任务,与省科技厅、经委等单位组成专题调研组,从我省产业特征和发展实际出发,选取了节能潜力最大的工业领域进行研究。调研报告拟提出我省“十一五”期间实现工业节能目标的工作措施建议,为省人大和省政府提供立法依据和决策参考。 (朱江)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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