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云南省人大常委会8人大要闻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008-07-04 10:20:12
 

——在《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远灿

(2008630)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529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71日将颁布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有效改善我省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对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的创业和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召开这个新闻发布会,目的是要宣传好、学习好《条例》,促进《条例》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下面,我就《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讲几点意见。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是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在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促进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就业机会、方便群众生活、增强经济体制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我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全省生产总值中,中小企业完成的增加值占40%;在全省经营性收入中,中小企业实现的营业性收入约占75%;在全省税收总额中,中小企业上缴税金约占40%;在全省企业从业人员中,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约占90%。但是,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省的中小企业还有很大的差距。由于自身特点和社会因素,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的地位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在发展中普遍存在着融资难、担保难、人才引进难、信息共享难、创业难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扶持、支持和帮助。

20026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和税收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社会服务环境的改善等问题作了鼓励性和促进性的规定,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进一步改善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根据该法规定,结合云南实际,借鉴发达地区的立法经验,制定《条例》,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正式颁布施行《条例》,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将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于促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共同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中小企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共八章三十八条,包括总则,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涵盖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主要内容和特点是:

1、关于条例的特点。本条例是一个鼓励、促进类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对中小企业发展及其促进、扶持、服务等进行了规范,由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各部门都应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职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改善。与上位法相比,本条例结合云南实际,对有关条文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如,从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出发,条例增加了一章“权益保障”,从多方面规范了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从云南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作了进一步的细化,突出了云南特色,增强了可操作性。

2、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扶持作了明确规定。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对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扶持。而财政支持的着力点应放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条例第七条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有针对性地作了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中介组织和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申请国债贴息资金等以及股权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第十条对有关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做出了规定。

3、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做出了规定。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究其原因,与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也有很大关系。其中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是其原因之一。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利于降低贷款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对建设信用担保体系和建立信用担保机构作了规定。

4、加大了对中小企业创业扶持的力度。在创业扶持一章,放宽了中小企业的准入领域,为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问题,条例一方面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安排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引导中小企业进入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集群发展,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将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厂房等改造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第十八条还规定“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中小企业。”

5、在技术创新方面进行了规定。增强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是促进中小企业提高发展水平的关键。我省中小企业总体上存在着技术装备差、产品档次低、创新能力弱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少等问题。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是促进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提高自主研发能力。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创新步伐,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主要规定了鼓励中小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等,享受国家和省的相关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等进行了规定。

6、对扶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进行了规定。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在开拓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方面能力有限。因此,政府对中小企业在开拓市场方面要给予扶持。条例一方面对扶持中小企业开发名牌产品,利用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等多种贸易形式开拓省外和国际市场进行了规定,另一方面在产品采购上支持中小企业,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实行首购和订购制度。”

7、规定了对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获得各类信息、人才和适用技术,进行产品开发、人才培训、开展进出口等方面都面临不少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在社会服务一章,条例一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媒体、网络等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信息,为中小企业用地、环保、工商、融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传递、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条例还规定,政府资助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应当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8、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障。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是弱者,由于种种原因,其合法权益未得到有效的保护,经常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要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方面需要对其提供完善科学的服务指导,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条例把对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专门一章(第七章)来写,明显加重了权益保障的分量。

9、关于本《条例》未设定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没有规定法律责任。本《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措施为主,其实施主体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有关行为更多的是提出要求,而无需过于突出强制。作为地方性法规在贯彻落实上位法的各项规定中,关键是要防止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梗阻现象,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保证本《条例》的贯彻执行。

三、认真宣传、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努力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中都是最活跃的因素。中小企业发展的速度、数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关系。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就能有效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做好《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工作,将有利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进依法行政,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创造性地向前发展;将进一步增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趋势,探索规律,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切实解决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要贯彻实施好《条例》,我们宣传学习任务很艰巨。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培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条例》,使有关行政部门能准确运用《条例》,遵守《条例》,强化服务意识,依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贯彻实施的环境氛围。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要加强领导,努力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三是要尽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措施。各地在贯彻执行中要吃透《条例》精神,做到周到服务,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同志们、朋友们,《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制定和颁布,贯彻了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科学立法,希望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的监督力度,确保《条例》得到准确实施;希望各级政府、司法机关以及有关的社会团体,高度重视,互相配合,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希望各新闻媒体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同时也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新闻监督。我们相信,随着《条例》的贯彻执行,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必将会有新的提升,也必将会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谢谢大家!

来源: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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